关键词 公共财政 和谐社会 财政调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建设和谐社会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已经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提升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为未来中国社会发展和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时地调整公共财政政策取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一、公共财政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
公共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与发展三大职能,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公共财政虽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缺位”和“越位”的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20多年的高速增长,成就举世瞩目。然而,在总体经济持续繁荣的背后,也逐步积累了诸多“不和谐因素”,如居民收入差距和地区差距不断拉大、“三农”问题非常突出、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等。这些“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和存在,与转轨时期公共财政政策的不完善不无关系。
(一)财政配置资源的低效率,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一方面财政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科教文卫等公共品供给较为缺乏,对边远地区、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用于脱离实际的非生产性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投入较多、行政经费开支不断膨胀等。这种状况使得我国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1985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为1.86倍,2004年为3.25倍。从人均GDP角度看,1991年东部与西部的比例为1.86倍,2003年扩大到2 52倍。省际收入差距更大,浙江省与贵州省,人均GDP之比由12年前的2 7倍扩大为2004年的5.6倍。[1]城乡经济、地区经济的不协调发展,给社会政治稳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财政管理预算约束软化,预算编制方法落后,预算编制过粗,预算透明度低,公众无法对财政支出安排进行有效监督,导致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贪污等现象严重。从“铁面审计长”李金华提交的《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来看,审计出的问题令人震惊!通过对38个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查出各类违规金额高达90.6亿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6%.经审计查出,12个中央部门存在预算编报不真实问题,一些部门的下属单位虚报多领预算资金多达4.91亿元;26个部门违规转移挪用财政性资金10.75亿元;14个部门向下属单位或相关单位转移财政性资金9.35亿元;19个部门或其下属单位隐瞒截留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共3.5亿元;31个部门挤占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21 42亿元。这种状况加剧了财政资金向农村基础设施、科教文卫、边远落后地区等经费供给的紧张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经济、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财政调控经济的作用发挥不够,导致人与自然发展不和谐。近年来,我国财政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支持了公共卫生、科技教育、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强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等,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但是,应该看到,目前的财政宏观调控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作用发挥还不够,影响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财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作用效果不明显,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从总体上看,我国经济仍是高能耗、低效益、高污染的粗放式的增长模式,资源与环境问题仍很突出。另一方面,财政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作用发挥不够,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进程较慢,导致人与自然发展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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