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四个角度来考虑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
第一,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要目标和工作重心。
这个特征包含一个颇为复杂的实质性问题,就是怎么样正确地处理公共性和阶级性的关系。一般在宣传里面很少提阶级性的问题,如果说作为基础理论来探讨,阶级还是比阶层在理论分析上更为严谨一些。它首先强调的是社会上一个群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原来由革命战争时期那种阶级矛盾、斗争所引发出来的冲突,现在有所解决,但又没有彻底解决,因为还牵涉到现在整个的世界政治军事格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还没有消亡。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历史性的转变就是如实承认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现在,又进一步提升到科学发展观,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样一个非常正确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到了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在这个转变的过程里,财政作为国家职能实现的一个理财系统,必须适应这个转变,需要在自己整个运行过程中合乎现实要求地淡化原来支持专政职能的一些力量,越来越多地去体现对公共利益、公共需要和这方面的保证。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个逻辑来解释我们现在的国家形态,这个逻辑并不失效;同时,列宁还曾经强调:建立社会主义政权以后,国家有可能逐渐演变为半国家、准国家,那也就是进入所谓国家消亡过程。我们现在实际上已进入这样一个过程。当阶级性的东西现在越来越淡薄下去以后,我们现在讲求社会和谐、共同发展、统筹协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必须摒弃“阶级斗争中继续革命”思维,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实现社会公共目标方面。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抓住的主导性的东西,具体化在政府理财、财政分配方面,就是搞公共财政,就是要体现和强调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从更宏大、更长远、更体现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们应强调,面对公共事务通过政府的理财满足公共需要。
第二,把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作为财政分配的基本方式。
这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实质性要求,就是合理地处理和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关系。我们现在已经认识到市场应该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机制,以寻求生产力的最大解放和最高水平的总体效益。但同时也认识到,由市场上千千万万分散主体决策所实现的资源配置,虽然在很多场合可以实现较高的效益,但是也存在失灵的区域,就是所谓市场缺陷、市场失灵。这就需要有政府相应的干预、调节。从理财的角度,提供那些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只有这样,政府和市场形成合理的相辅相成的分工互补关系,才能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社会总体效益和总体福利的最大化。
第三,以公民权利平等、政治权力制衡为前提的规范的公共选择作为决策机制。
这个基本特征的基本要求和实质内容,就是我们现在越来越多提到的理财的民主化,决策的科学化,社会的法治化、宪政化。这种规范的公共选择,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基本路径。公共理财是公共权力的运用,它一定要有制衡机制,要在这种权力制衡的机制之下来做决策。公共事务大到整个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国土整治、发展战略规划及其中的重大项目,小到市政设施中的路标、门牌号码系统和照明系统等,都必须有财力后盾才能落实。政府要通过财政提供的资金来“以财行政”。公共财政既然提供公共产品,就必须相应地构建一个决策机制。
公共选择,广义上讲历来就有。中国历史上最典型的公共选择过程是以巨大的社会代价实现的改朝换代。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选择,要避免这种沉重、巨大的社会代价,努力在尽可能减少社会代价的情况下,充分体现公共意愿,做出合理的公共决策。这无疑需要探索并会遇到许多矛盾冲突;要解决很多具体的管理问题,也会涉及政治性的一些关键问题。现在,有些地方,人大代表对财政预算具体事项“真刀真枪”的质询,体现了现实生活中带有很重要的启示意义。可能以后会有越来越多具有示范效应的公共事务决策方式,但不能不承认在我国真正建立一套权力制衡的规范公共选择的大框架,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从研究者的角度,必须要明确地提出这个问题。我们要尽量避免在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由矛盾的积累和触发,造成不规范的、代价高昂的公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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