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的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可以从浙江省对市、县政府在农地转非和土地限额审批中究竟能够获得多大收益的调查佐证。这些收益大致有以下几种:耕地占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有些市、县还有城市增容费、交通建设基金、商业网点建设费等征地附加费。这些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很多由地方政府作为“第四财政”进行“体外”循环。这一项调查表明,被征土地收益分配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占二成至三成、企业占四成或五成,村级组织占近三成,农民仅占5%~10%.这样,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必然成为严重挑战。从成本价到出让价之间生成的土地资本巨额增值收益,大部分被中间商或地方政府所获取。从全国范围看,2001年,政府从征地中取得的一级市场的收入是1300亿元,企业取得的二级市场的收入是7000亿元。到了2002年,一级市场的收入是2400亿元,二级市场的收入达到了10500亿元。而这10500亿元中,有9%以上是抵押,即拿着土地到银行去抵押贷款。所以说,如果土地存在泡沫,它实质上就是金融泡沫。
正是上述这些凸显的突出弊端,近年我国宏观调控作出重大决策,推出了既抓信贷超贷,又抓冻结土地供应的两大杀手锏,而且又决定在2005年继续收紧地根。我认为,与此同时,在宏观调控已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还应对土地出让金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整顿,这似应是我国宏观调控的应有之义。
四、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一个新理财理念的辨析
“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应该说,这是一个合乎财政金融学理论逻辑的新理财理念。这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正在进行的一场以金融衍生品为主要内容的新金融革命的要义和精髓所在。国际理财学界流行着一句话:当今美国的经济繁荣,在相当程度上是建立在借来的资金和借来的时间基础上的。这实际上就是“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的美国版,说的是同一意思、意念和理念。
我国土地财政领域推出的土地出让金,也就是将明天未来50~70年的地租采取一次性收取的资金收入,来办今天的事。这里内含着这笔资金是提前透支的,从而也可以说是“借来的资金”。概括起来,我认为它包含着以下四层意思:
首先,无论是宏观的一国的经济,还是微观的市场主体的企业,大至跨国公司,小至中小企业以至个人家庭理财,都不能全靠“自有资本”而还靠“借入资本”和个人消费信贷等“借来的资金”。美国经济是世界经济的龙头老大,它的经济发展和繁荣尚且如此,更何论其他国家;
其次,“借来的资金”,说到底,其实就是抓住了时间机遇,即“借来的时间”。借来的资金其形式和手段有多样性,但其实质内容也就是“借来的时间”。借来的资金同借来的时间,两者是相通的,甚至是等价的;
第三,土地出让金,同新金融革命中的金融衍生品如期货、期权等是相通的。其要义都是“做预期”,即把未来50~70年的钱,来办今天的事。这一点最重要。
做预期,就必须要讲求和遵循经济规律办事,新金融革命的首条规律,是风险和收益交换律(trade-off)。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这条规律,讲求的就是“取财有道”。
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是先有成本支出风险在前,才是有无收益和收益多少在后,而且这个“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即收益的程度大小直至零的不确定性。
“取财有道”,就是说要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要讲求风险(成本)收益(效益)交换律,要作风险(成本)与收益(效益)比较。不能是只顾“借钱”而不管“办事”。新金融革命的首条规律,看似浅显简单却蕴含着丰富和深邃的科学哲理。
风险收益交换律的理论基础是理财三原则:[1]
1.钱多比钱少好;
2.今天(现在)的钱比明天(未来)(同样数量)的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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